书判

解释: shū pàn
1.指书法和文理。《新唐书.选举志下》:"凡择人之法有四:一曰身﹐体貌丰伟;二曰言﹐言辞辩正;三曰书﹐楷法遒美;四曰判﹐文理优长。"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(書)
shū
成本的著作:书籍。书刊。书稿。书香。书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书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
信:书信。书札。书简。书函。
文件:证书。说明书。
写字或写的字:书法。书写。书桌。书案。书画。
写文章:大书特书。罄竹难书。
字体:草书。隶书。楷书。
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
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书。听书。

笔画数:4;
部首:乛;
笔顺编号:5524


》 的解释:


pàn
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
笔画数:7;
部首:刂;
笔顺编号:43113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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