籍居

解释: jí jú
1.谓担任官职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
书,书册:古籍。书籍。经籍。典籍。
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籍贯。户籍。国籍。学籍。
登记:籍没(m?)。籍吏民。
征收:籍田。
〔籍籍〕a.形容纷扰很大;b.形容名声很大;c.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
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

笔画数:20;
部首:竹;
笔顺编号:31431411123412212511


》 的解释:



住:居住。居民。同居。隐居。居处(ch?)(a.住所;b.指生活处境)。居处(ch?)(住所)。
居住的地方:新居。故居。迁居。蜗居(喻窄小的住所)。
当,占,处于:居首。居中。居高临下。二者必居其一。
安着,怀着:居心(怀着某种念头,有贬义)。
积蓄,储存:奇货可居(a.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,等待时机高价出售;b.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)。
停留:居守。
平时:平居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尸;
笔顺编号:51312251


上一篇: 籍奏 下一篇: 籍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