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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体与客体

解释: zhǔ tǐ/tī/bèn yǔ/yù/yú kè tǐ/tī/bèn
主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;客体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。自然界和社会中成为人的实践和认识对象的那些部分才成为客体。人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zhǔ
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刵g )。
预示:早霞主雨。
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姓。
从仆奴次客宾

笔画数:5;
部首:丶;
笔顺编号:41121


》 的解释:


(體)

人、动物的全身:身体。体重。体温。体质。体征(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)。体能。体貌。体魄(体格和精力)。体育。体无完肤。
身体的一部分:四体。五体投地。
事物的本身或全部:物体。主体。群体。
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:固体。液体。体积。
文章或书法的样式、风格:体裁(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,可分为诗歌,散文,小说,戏剧等)。文体(文章的体裁,如“骚体”、“骈体”、“旧体诗”)。字体。
事物的格局、规矩:体系。体制。
亲身经验、领悟:体知(亲自查知)。体味。身体力行(x妌g )。
设身处地为人着想:体谅。体贴。体恤。
与“用”相对。“体”与“用”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,指“本体”和“作用”。一般认为“体”是最根本的、内在的;“用”是“体”的外在表现。


(體)

〔体己〕a.家庭成员个人的私蓄的财物;b.亲近的,如“体体话”,亦作“梯己”。
(體)


(體)
bèn
古同“笨”,粗壮。
古同“笨”,抬灵柩的人。

笔画数:7;
部首:亻;
笔顺编号:3212341


》 的解释:


(與)

和,跟:正确与错误。与虎谋皮。生死与共。
给:赠与。与人方便。
交往,友好:相与。与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
〔与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
赞助,赞许:与人为善。



(與)

参加:参与。与会。



(與)

同“欤”。


笔画数:3;
部首:一;
笔顺编号:151


》 的解释:



外来的(人),与“主”相对:客人。宾客。会客。不速之客。客气。客卿。
外出或寄居,迁居外地的(人):旅客。客居。客籍。客死。
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:顾客。乘客。客流量。
指奔走各地从事某种活动的人:说客。政客。侠客。
在人类意识外独立存在的:客观。客体。
量词,用于论份儿出售的食品、饮料:一客冰淇淋。


笔画数:9;
部首:宀;
笔顺编号:44535425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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