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役法

解释: miǎn yì fǎ
1.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,将差役改为雇役,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,官府募人代服徭役﹐称为"免役法",亦称"募役法"。见《宋史.食货志上五》﹑《宋史.王安石传》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miǎn
去掉,除掉:免除。免税。免费。免官。免检。罢免。豁免。
不被某种事物所涉及:避免。免疫。免不了。在所难免。
不可,不要:闲人免进。
古同“勉”,勉励。
古同“娩”,分娩。


笔画数:7;
部首:刀;
笔顺编号:3525135


》 的解释:



服兵务,从军:从役。现役。
战事:战役。
服劳力之事:劳役。徭役。
使唤:役使。奴役。
被役使的人:役夫。役徒。仆役。杂役。

笔画数:7;
部首:彳;
笔顺编号:3323554


》 的解释:


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1215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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