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法常可

解释: bù fǎ cháng kě
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
副词。
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没有


fǒu
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没有

笔画数:4;
部首:一;
笔顺编号:1324


》 的解释:


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12154


》 的解释:


cháng
长久,经久不变:常数。常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常项。常任。常年。常驻。常住。常备不懈。
时时,不只一次:常常。常客。时常。经常。
普通的,一般的:常识。常务。常规。常情。常人。平常。反常。
姓。

笔画数:11;
部首:巾;
笔顺编号:24345251252


》 的解释:



允许:许可。认可。宁可。
能够:可见。可能。可以。不可思议。
值得,认为:可怜。可悲。可亲。可观。可贵。可歌可泣。
适合:可身。可口。可体。
尽,满:可劲儿干。
大约:年可二十。“潭中鱼可百许头”。
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
表示强调:他可好了。
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可谁见过呢?
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可同意?
姓。




〔可汗(
否h俷 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。


笔画数:5;
部首:口;
笔顺编号:125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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