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贽(1527-1602)

解释: lǐ zhì (1527-1602)
明代思想家、文学家。原名载贽,号卓吾、宏甫、温陵居士,泉州晋江(今属福建)人。回族。中举人,官至云南姚安知府。后移居各地,著书立说,被当朝者以“敢倡乱道,惑世诬民”的罪名逮捕,自刎于狱中。哲学上属王阳明心学一派,师事泰州学派大师王襞,公然以异端自居,批判儒家道德和封建传统,肯定人的正常欲望的合理性。文学上反对复古摹拟,主张创作要崇尚自然,并提倡戏曲、小说。其主张对汤显祖、冯梦龙、袁宏道等有重要影响。有《焚书》、《藏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、《李温陵集》等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
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姓。
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
笔画数:7;
部首:木;
笔顺编号:1234521


》 的解释:


(贄)
zhì
古代初次拜见尊长所送的礼物:贽见(拿着礼物求见)。贽敬。

笔画数:10;
部首:贝;
笔顺编号:121354253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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