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本

解释: tí běn
1.明清时的一种奏章。明制:凡兵刑钱粮﹑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,由官员用印具题﹐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。私事则用奏本,不准用印。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,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;军机处设立后,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﹐即送军机处﹐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,遂废题本,专用奏折,通政司亦一并裁撤。 2.谓上奏章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(題)

写作或讲演内容的总名目:题目。主题。话题。题材。题旨。
练习或考试时要求解答的问题:试题。问答题。
写上,签署:题名。题字。题壁。题诗。题辞。题跋。
姓。

笔画数:15;
部首:页;
笔顺编号:251112134132534


》 的解释:


běn
草木的根:本草(泛指中药)。无本之木。
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本末(头尾;始终)。根本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
草的茎,树的干:草本植物。
中心的,主要的:本部。本体。
原来:本来。本领。
自己这方面的:本国。本身。本位。本分(f坣 )。
原末标

笔画数:5;
部首:木;
笔顺编号:1234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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