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语

解释: fǎ yǔ/yù
法国和比利时、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。使用人数约9000万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12154


》 的解释:


(語)

话:语言。汉语。英语。语录。语汇。语重心长。
指“谚语”或“古语”:语云: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
代替语言的动作:手语。旗语。
说:细语。低语。
Punjabi


(語)

告诉:不以语人。
Punjabi

笔画数:9;
部首:讠;
笔顺编号:45125125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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