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苗法

解释: qīng miáo fǎ
1.也称常平给敛法﹑常平敛散法。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其法以诸路常平﹑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﹐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。春贷夏收﹐夏贷秋收。每期收息二分。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﹐减轻百姓负担﹐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﹐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。以后兴废无常﹐原意也渐丧失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qīng
深绿色或浅蓝色:青绿。青碧。青草。青苔。青苗。青菜。青葱。青山绿水。青云直上。万古长青(喻高尚的精神或深厚的友情永远不衰)。
绿色的东西:踏青。青黄不接。
靛蓝色:靛青。青紫。青出于蓝,胜于蓝。
黑色:青布。青线。青衫。青衣。
喻年轻:青年。青春。青工。
竹简:青简。青史(原指写在竹简上的记事,后指史书,如“永垂青青”)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青;
笔顺编号:11212511


》 的解释:


miáo
初生的植物或没有秀穗的庄稼:禾苗。麦苗。树苗。幼苗。苗子(亦喻继承某种事业的接班人)。苗而不秀(只长苗而不秀穗,喻本身条件虽好,但没有成就)。
形状像苗的:火苗儿。
某些初生的饲养的动物:鱼苗。
能使机体产生免疫力的微生物制剂:疫苗。卡介苗。
子孙后代:苗裔。
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贵州、湖南、云南、四川、湖北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:苗族。苗绣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艹;
笔顺编号:12225121


》 的解释:


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12154


上一篇: 青苗 下一篇: 青苗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