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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政

解释: jǐng zhèng
1.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。 2.清代官署名。原属民政部﹐为民治﹑警政﹑疆里﹑营缮﹑卫生五司之一。职掌巡察禁令﹐分稽行政司法。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﹐为警政﹑警法﹑警保﹑警学﹑警务五司之一。参阅《清史稿.职官志六》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jǐng
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,戒备,告诫:警卫。警世。警告。警戒。警备。警惕。警省(x媙g )(警惕醒悟)。
需要戒备的事件或消息:警号。警报。警钟。
感觉敏锐,见解独到:警句。警觉(ju?)。机警。
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:警察。警士。

笔画数:19;
部首:言;
笔顺编号:1223525131344111251


》 的解释:


zhèng
治理国家事务:政治。政府。政党。政权。政纲。政策。政令。政绩。政见。政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政局。政变。参政。议政。
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政。邮政。民政。
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政。
姓。

笔画数:9;
部首:攵;
笔顺编号:12121313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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