録科

解释: lù kē
1.清代科举考试制度﹐凡科考一二等﹐及三等小省前五名﹑大省前十名准送乡试外﹐其馀因故未考者﹐及在籍之监生﹑荫生﹑官生﹑贡生名不列于学宫。不经科考者﹐均由学政考试﹐名为"録科"。经录科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。

分词解释


》 的解释:



见“录”。

笔画数:16;
部首:釒;
笔顺编号:3411243151124134

》 的解释:



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科。槐树是豆科。
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科室。财务科。
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科目。学科。文科。外科。
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科举。科甲。科第。登科。
判定(刑罚):科处(ch?)。科罚。
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科。科白。
古同“棵”。

笔画数:9;
部首:禾;
笔顺编号:3123444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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